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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 任

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機 化 學 品 設 施 須 要 備 存 的 記 錄

有 關 設 施 須 就 某 年 備 存 的 記 錄 包 括 :

  1. 該 設 施 的 名 稱 , 以 及 營 運 該 設 施 的 擁 有 人 、 公 司 或 企 業 的 名 稱 ;

  2. 該 設 施 的 確 切 位 置 , 包 括 其 地 址 ;

  3. 在 該 設 施 生 產 的 主 要 產 品 ;

  4. 在 該 設 施 生 產 的 每 種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機 化 學 品 名 稱 及 數 量 ;

  5. 在 該 設 施 的 主 要 活 動 ( 例 如 : 生 產 、 加 工 、 消 耗 、 儲 存 、 再 包 裝 、 分 銷 或 研 究 與 發 展 等 ) ;

  6. 在 該 設 施 內 生 產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機 化 學 品 ( 包 括 磷 硫 氟 化 學 品 ) 的 車 間 數 目 和 每 一 車 間 的 名 稱 ;

  7. 在 該 設 施 內 生 產 多 於 30 公 噸 磷 硫 氟 化 學 品 的 車 間 數 目 和 每 一 車 間 的 名 稱 ; 及

  8. 上 文 (g) 項 所 述 的 每 一 車 間 生 產 的 每 一 種 磷 硫 氟 化 學 品 名 稱 和 數 量 。

上 述 的 記 錄 須 要 備 存 為 期 不 少 於 該 年 後 起 計 的 3 年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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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日期 :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