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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请 程 序

化 学 品 设 施 如 进 行 涉 及  受 许 可 证 规 定 限 制 的 活 动 , 其 营 运 人 必 须 向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申 请 许 可 证 , 以 营 运 有 关 设 施 。 申 请 人 应 填 妥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( 表 格 P-1 ) (pdf 格 式 ), 并 递 交 至 九 龙 城 协 调 道 3 号 工 业 贸 易 大 楼 13 楼 1324 室 综 合 顾 客 服 务 中 心 。  许 可 证 申 请 表 格 可 向 工 业 贸 易 署 (本 署 ) 化 学 武 器 公 约 分 组 索 取 , 或 从 本 网 站 下 载 。

假 如 申 请 人 的 化 学 品 设 施 涉 及 或 相 当 可 能 涉 及 生 产 附 表 1 (pdf 格 式 ) 化 学 品 , 亦 须 提 交 有 关 设 施 的 某 些 技 术 详 情 。 该 等 技 术 详 情 应 清 楚 列 明 在 (表 格 S1) (pdf 格 式 ) 内 。 每 一 设 施 须 分 别 申 领 许 可 证 。  

申 请 人 应 确 保 申 请 表 格 已 经 填 妥 及  已 连 同 所 有 必 须 文 件 。 本 署 会 就 每 份 申 请 收 取 申 请 费 HK$ 260 , 此 申 请 费 须 与 申 请 表 格 一 并 递 交 。 本 署 收 到 填 妥 的 申 请 表 格 后 , 会 发 出 认 收 回 条 予 申 请 人 ,  并 会 尽 快 处 理 有 关 申 请 。 但 如 果 该 申 请 需 要 申 请 人 提 供 额 外 的 技 术 详 情 或 澄 清 资 料 , 则 可 能 需 要 较 长 的 时 间 处 理 。

本 署  会 尽 快  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申 请 人 其 申 请 是 否 获 批 准 。 许 可 证 将 有 效 至 发 证 当 年 终 结 为 止 ( 即 当 年 12 月 31 日 ) 。 本 署 会 视 乎 情 况 , 在 设 施 的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发 信 提 醒 许 可 证 持 有 人  申 请 续 办 许 可 证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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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日期 : 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